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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消费保护意识 增强权益保护能力

发布日期:2023-03-28 17:30:31 来源:西部品牌网 点击:154次
核心提示: 3月27日,陕西秦晋集团董事长杨百章应邀参加2023陕西315诚信晚会,杨百章董事长以获奖企业代表在会议上对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消费活动中的维权知识、如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做了解读。


3月27日,陕西秦晋集团董事长杨百章应邀参加2023陕西315诚信晚会,杨百章董事长以获奖企业代表在会议上对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消费活动中的维权知识、如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做了解读。


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人类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活动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原始人第一次用自己物品换取对方物品时,交易双方的“斗争”随即开始了。可以说,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打假”、“维权”从未停止……早在3000多年以前,我国就诞生了第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周朝的《礼记·王制》。说的是如果当时的商家卖的器具、车辆、布帛等商品的质量、数量、品质、颜色如果不达标,就不准在市场上出售。另外,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古代也是最受关注的质量问题。汉朝法律规定,食物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的,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唐朝的《唐律疏义》中还规定,消费者买到商品后如果在三天内出现问题,可以找商家进行无条件退货,退货时须有公证人进行验看,确认确实存在品质问题方可退货,如果商户不给退货,消费者便可报官,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了。1898年的时候,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随后,在1960年,建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之后,各个发展中国家也陆续重视起消费者的权益,纷纷成立消费者协会等。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是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设立的节日,是倡导商家诚信经营,引导买家积极维护合法权益的日子。但是对于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多数人并不了解,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是什么?消费者权益日又有什么意义?自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就我国来说,由中央电视台联合国家政府部门举办的“315晚会”大概是当天最受关注的活动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存在的最重要意义是向社会传达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市场秩序、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等。从消费者的立场来说,通过这一节日,或者说通过315晚会的举办,既有利于规范企业发展,也可以传达消费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获得更好产品或服务的愿望。因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几乎囊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近几年来在整体社会经济不断提升的大环境下格外受到关注。选择315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我们在每年选择这一天,就是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二、消费活动中的维权知识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者群体的合法权益,其范围很广。消费维权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在消费中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了解自己在消费过程中有哪些权益,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就要掌握相应的维权知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获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5、获得赔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我们知道了这些权利,那么我们在消费活动中如何运用这些权利,做到维护自身利益?作为消费者,我们真的很想让那些无良商家明白:做事要讲良心,制假售假这样的生意终究做不长久,要做自己用的好、吃得下的产品再卖给别人。当购物时遇到假货或者是虚假宣传的产品时,我们在心里都是希望下次能够遇到诚信一点的商家,但是,我们的自身利益更是需要进行维护。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4、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5、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6、“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作为消费者,在维权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2、保留现场,如若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等;3、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4、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马上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不要拖延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拖过了“三包”期限;5、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最后,索赔要求也要合理,投诉切不可夸大或隐瞒事实。


三、如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权意识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的认知,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但是,作为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消费维权意识,相对普遍淡薄,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维权意识应做到:(1)强化消费者的主体性地位。普遍开展消费者维权活动,让消费者正确地认识自身权利,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实现权利的行使,通过维护权利激发消费群体的主人翁精神。(2)建立和完善社会维权机构。维权机构是消费者行使权利的代表,它的作用应包括宣传正确的权利知识、维护正当的法定权利、使用合理的维权方式、确立优质的服务理念。(3)培养消费者的法治观念。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应当针对消费群体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使消费者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加强维权意识,首先要懂法,只有懂法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只有知道权利受到了侵害才会想到怎么去维护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当然,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一是要加强法律的宣传,让人人懂法、知法,二是要提高群众的受教育程度,提高人们的整体素养。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当前,人们的消费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网购、网约已经成为消费主流,关于网络的交易纠纷逐年上升,网络购物类投诉逐年上升。投诉主要集中于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商品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等。这些投诉案件的不断增加,除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加密不可分,也和科技进步带来的便捷有很大关系。现代商业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其实对消费者来说,互联网购物带来的最直观的改变就是商品信息更透明,不同商家的价格高低一目了然,卖方很难再靠价格信息的不透明来多牟利。多年来,在“顾客就是上帝”共识下,商家一度成为了弱势群体。有的消费者从网店买来物品人为进行损坏,然后要求退换,并对商家以差评、投诉相要挟,使卖家成了遭遇不公的弱势一方。因此,在未来打假维权的道路上,如何更公平地处理买卖双方的利益诉求,也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好的营商环境应该是消费者权益和商家权益同时得到保障,这才是现代文明对营商环境的正确理解,也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所在。

文/图:英子

【编辑: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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